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