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