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