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