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