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】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2,859元。家事律師推薦|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請求返還遺產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