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向詐騙集團加害人請求,獲判全額新臺幣60萬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