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