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押租金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