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