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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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