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#職災 #給付工資 #勞資糾紛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