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#職災 #給付工資 #勞資糾紛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