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#遺產 #侵占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事件】,獲撤銷部分原判決陸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參個月,緩刑二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應於保固管束期間完成法治教育肆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