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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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貳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