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#意外事故 #過失傷害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販賣毒品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參年。台北刑事律師|律師推薦|板橋律師推薦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