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勞資糾紛|勞資糾紛律師推薦|板橋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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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1.58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