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勞資糾紛|勞資糾紛律師推薦|板橋法律事務所
#給付工資 #勞資糾紛 #職災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事件】,獲撤銷部分原判決陸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參個月,緩刑二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應於保固管束期間完成法治教育肆小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