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收養關係等事件】,裁定聲請人之收養應予終止。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 家事律師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