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