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