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貳仟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