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