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協議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