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