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