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