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