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