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