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