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