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