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