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