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