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侵占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