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