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