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