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剩餘財產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我方僅需要每月給付扶養費用6,250元予未成年,雙方財產各歸其所有。家事律師推薦|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