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剩餘財產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我方僅需要每月給付扶養費用6,250元予未成年,雙方財產各歸其所有。家事律師推薦|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
#給付扶養費 #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#扶養費 #離婚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遺產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