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