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1.58%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