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請求返還遺產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