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獲部分免償還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