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請求返還遺產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