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