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