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