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