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