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